发展应收账款保理 助力央企提质增效
—— 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成立大会暨业务研讨会在京举行
2016-08-09
|文章来源: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
8月8日,由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发起,由国新资本有限公司和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沈莹,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东生出席成立大会。来自国务院国资委、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股东单位、中央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媒体的约80位嘉宾,共同见证了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成立的重要时刻。
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亿元人民币,其中,国新资本有限公司出资4.75亿元,持股比例为95%。厦门国际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持股比例5%。
国新保理公司立足于中央企业,专注于探索中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推动中央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应收账款融资处置工作,助力中央企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财务状况、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在此基础上面向社会企业开展业务。
国新保理公司的成功创立,是中国国新提高国有资本运营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加强中央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沈莹在大会讲话中指出,中国国新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是国资委推动国有资本流动重组和布局调整的平台,设立国新保理公司,服务于中央企业及上下游客户应收账款管理业务,对于推进中央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瘦身健体和提质增效攻坚战以及提升国新公司国有资本运营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
沈莹对国新保理公司的发展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实现规范高效运作;二是要立足央企,面向社会,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赢;三是要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四是要坚持专业发展,为实体企业提供高品质、差异化的综合服务;五是要加强协调沟通,争取多方支持。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东生表示,作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改革试点企业,中国国新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的重要精神,出资成立国新保理公司,符合中国国新的职能定位,是积极探索国有资本运营方式方法的有益尝试。
刘东生强调,国新保理公司将在中国国新的指导下,坚持“立足央企、专业发展”的战略定位,坚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既服务好中央企业,又面向社会开展业务,努力提高市场竞争力,严格防范风险,不负使命,创造价值,全力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一流商业保理公司。
下一步,中国国新将借助自身影响力为保理公司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和管理指导,迅速提升保理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将设计合理的股权结构、规范的公司治理、灵活有效的激励制度,建成专业高端的保理人才队伍,最大限度地调动资源为保理公司和央企发展服务。